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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法货基指引破冰在即

商业 北京商报网 2018-05-19 13:48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晗)在公募基金公司积极上报市值法货币基金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加紧对相关基金规范政策的拟定起草。5月17日,有媒体报道,近日,基金业协会召集行业内人士召开了两场关于市值法货币基金的研讨会,主要针对规范基金名称、是否征收惩罚性赎回费,初始净值设定等方面进行商讨。

据悉,监管计划将市值法货币基金更名为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成为会上讨论焦点,据业内人士透露,市值法货币基金更名意在强调基金净值的波动性,为投资者做足风险提示。

另一项受到普遍关注的规定为将市值法货币基金初始净值设定为100元的相关要求,根据会上讨论意见,不同于传统摊余成本法货币基金始终保持在1元净值,增加的收益以份额体现,市值法货币基金初始净值或设定为100元。“100元初始净值主要是考虑到货币基金净值波动很小,继续维持在1元净值的话,小数点可能得精确到后四位,如果净值改成100元,只需要小数点后两位即可。”业内人士坦言,在大泰金石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骅看来,市值法货币基金与现在场内货币基金类似,初始净值都是100元,场内货基是作为股票配置的补充而存在的,如果有应用场景或者有机构专门去推广的话市值法货币基金将会更加有市场。

此外,基金公司人士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集中在市值法货币基金是否如同传统货币基金一样对大额赎回征收惩罚性费率,部分人士认为,市值法货币基金不存在负偏离,因此不支持征收惩罚性费率,支持的理由是大额赎回还是会对该类货币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不利于留下来的基金持有人。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尽管市场尚未有明确文件对市值法货币基金进行规范,但前期已有公募基金公司率先抢筹。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基金募集申请表,截至目前,已有包括易方达、富国、中融、建信等4家基金公司陆续上报了市值法货币基金。随着市值法货币基金陆续审批发行,传统货币基金的摊余成本法时代有望被打破。

事实上,在前期系列监管新政中,摊余成本法货币基金规模已经开始受限,去年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新设货币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50%情形的,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对基金持有的组合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同时,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这一新规对不少传统摊余成本法货币型基金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形成制约,也令部分基金公司开始将发行目光转向市值法货币基金。如今随着资管新规下发,监管打破刚兑的意图越发明显,市值法货基受到市场青睐。“基金公司上报市值型货币基金主要是出于风险准备金方面的考虑,目前来看不少大型基金公司都有发行市值型货基的意愿。”王骅如是说。

不过部分业内人士对市值法货币基金未来的发展空间似乎并不看好。王骅指出,未来摊余成本法的货基仍然会是市场的主流,个人投资者已经熟悉了常规货基每天结算收益的形式,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利用货基作为支付媒介,而市值型货基的波动性增加和不保本的特性降低了其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其增量需求是有定制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而目前来看机构的参与意愿也并不明确。”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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