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 > 正文
Qzone
微博
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 明确财险代位求偿模糊地带

商业 北京商报网 2018-08-02 14:3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张弛)8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已于8月1日下发,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此次司法解释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以期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其中明确了财险代位求偿的模糊地带。

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该《解释》共21个条文,主要有四方面内容,涉及明确保险标的转让、明确保险合同主体权利义务、明确保险代位求偿权、明确责任保险等四个方面的相关问题,具体如下:

明确保险标的转让的相关问题。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产流转频繁,保险标的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导致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很常见。《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对保险标的转让作了规定,但仍较为概括。《解释》对有关争议问题予以明确,比如第5条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空档期的保险责任承担问题。

明确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二条均涉及对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实务中,由于险种多样,情况复杂,对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成为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解释》第4条第1款列举与危险增加相关的常见因素,为法官提供裁判指引,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明确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关问题。比如第10条对保险人赔偿后,第三者仍向被保险人作出重复赔偿的情况下,保险人的权利如何救济作出明确指引。

明确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比如第15条对“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情形作出规定,以解决司法实践中亟待规范的裁量标准问题。

据了解,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最高人民法院披露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82564件,2017年达127611件,呈连续增长态势。此外,大量侵权纠纷案件中也涉及保险合同纠纷,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多数涉及保险合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自2009年起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系列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分别于2009年10月、2013年6月、2015年11月三次出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贺小荣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业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解释》的出台,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3965LC

责任编辑: 3965LC
人家也是有底线的啦~
广告
Copyright © 2018 TOM.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雷霆万钧版权声明
违法信息/未成年人举报:010-85181169     举报邮箱/未成年人举报:jubao@tomonline-in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