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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办、国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 严禁资本化运作

商业 前瞻网 2021-07-25 12:27

 

重磅!中办、国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 严禁资本化运作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意见》)。

该意见提出一系列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包括将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等。

《意见》正式落地前,市场已嗅到风动。美东时间7月23日收盘,教育行业三巨头股价受重挫,好未来(NYSE:TAL)暴跌70.76%至6美元/股,高途(NYSE:GOTU)下跌63.26%至3.52美元/股,新东方(NYSE:EDU)跌54.22%至2.93美元/股。

其中,好未来市值蒸发93.654亿美元,约合606.9亿元。高途市值蒸发15.514亿美元,约合100.5亿元。新东方市值蒸发59.476亿美元,约合385.45亿元。三家公司市值一天之内共蒸发约1092.85亿元。

教育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全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已基本与学校数量持平,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如果任其发展,将形成国家教育体系外的另一个教育体系,不仅增加学生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还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意见》要求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课程内容上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不得提供“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除义务教育阶段外,《意见》还提出不得开展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线下培训,也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有的机构需参照《意见》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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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3976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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