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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6.63%股份质押未及时披露 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商业 挖贝网 2019-01-18 13:18

挖贝网1月18日消息,金刚玻璃(300093)公司6.63%股份质押未及时披露,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和10月9日,分别将所持有的10,995,262股和3,334,738股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6.63%。公司直到2018年10月19日才通过金刚玻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2.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

深交所下发监管函,函告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王光军

责任编辑: 3976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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