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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未经同意,快递员不得将包裹放进智能快件箱

商业 亿欧网 2019-09-30 19:20

亿欧物流9月30日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作出规定,要求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

这意味着,今年10月1日起,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不可随意将包裹放进智能快递箱。

此外,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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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4041W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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